【光明论坛】激活数据潜能 建设数字中国******
【光明论坛】
作者:支振锋(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日益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围绕如何建立和健全关于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提出了全面系统的意见,为做好数据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也为激活数据潜能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作出了有力的制度安排。
数据是映射大千世界的符码,数据中自有大千世界。宇宙星空、山川河流、鸟兽虫鱼、人类行为、国家治理、社会百态……万物皆产生数据,万物皆可被数据化。自人类社会产生起,数据就承载着人类对自然万物、生产生活的记录和表达。从传统数据到网络数据,从“小数据”到“大数据”,数据日益成为理解万事万物最微观、最奇妙的元素。在信息化发展新阶段,数据爆发增长、海量集聚,量的累积逐渐引发质的飞跃。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内,大数据技术使数量巨大、来源分散的图像、声音、文件等非结构化数据得以被广泛搜集、存储、利用,使分析、预测、捕捉隐藏在自然万物和人类社会的深层逻辑成为可能,人类认知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得到极大提升。
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数据原是伴随自然与人类而产生的寻常事物,但数字技术为其赋予了无尽潜能。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数据已成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性资源,并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通过数据,可以更好地理解自然和社会的运行规律,推动生产力发展,优化生产关系,丰富人类生活,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但数据并非自在之物,而是人类协作与互动的结果。数据不仅承载着个人、市场主体与国家的大量信息,关系到公民个体人格权益、市场主体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还呈现出不同于传统知识产权的全新特点。如何既鼓励数据的充分流通利用,又通过制度设计进行科学合理的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就成为信息时代制度创新的重大课题。
数据相关权益配置,是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作为世界第二数据大国,我国深刻认识到大数据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动力、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的新机遇、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径所具有的战略意义。2021年公布实施的《数据安全法》明确提出“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但数据流通利用除供需双方外,还涉及协助数据产品开发的第三方服务商,情形复杂、链条悠长、风险突出。为推进数据合法合规交易,我国多年来一直在探索数据交易所建设。在此背景下,此次意见提出探索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结构性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推动建立企业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是对数据相关权益合理配置这个世界性难题的创新性开拓。
促进数据流通和交易是数据基础制度的核心。数据交易是新业态,也带来新问题。由于数据的无形性和可复制性,除了不易计量、难于定价且合规评估复杂外,交易一旦达成,无论是买方发现“货不对版”,还是卖方认为数据已被使用,都“无法退货”。如何确保数据需求方接收到的数据来源合法合规,数据提供方交易后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决定着数据制度体系的成败。此次意见尝试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培育壮大场内交易,试图建立数据来源可确认、使用范围可界定、流通过程可追溯、安全风险可防范的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必将推动鼓励数据流通利用的制度创新。
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是数据基础制度的重点。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数据要素不断创造新的价值,也不断产生利益纷争。针对数据收益分配问题,此次意见既坚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健全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强化基于数据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激励导向,平衡兼顾数据内容采集、加工、流通、应用等不同环节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也努力做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强调完善数据要素收益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让全体人民更好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数据二十条”的出台和落地实施,有利于从历史和全局维度深刻认识数据要素的战略价值,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塑造人类文明新形态。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4日 02版)
广东佛山:推动重大项目快审快批快建******
广东佛山为企业提供超20万次靠前服务——
推动重大项目快审快批快建
针对企业反映集中的“痛点”问题,广东省佛山市市场监管部门重构标准化行政审批流程,梳理首批60个“证照通”主题事项、184项行政许可,多件事整合为“一件事”,通过24小时智能商事登记模式,让市场主体“有事随时办”,实现企业登记“不打烊”服务……
佛山率先推行的“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实现证照联办、多项许可一次办,审批用时压缩60%,60个企业高频办事场景的6497份申请表单和材料压缩整合至1859份,精简率达71.4%。
通过共享港口资源优势,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佛山企业在家门口就可以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建设红利,整体物流时长由原来的5到7天缩短至1到2天,企业成本降低约30%。
2021年6月,佛山正式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随后于当年12月出台《构建佛山“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2022年度版)》。佛山始终把稳定市场主体放到重要的位置,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佛山市市场主体服务条例》成为国内第一部为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进行专门立法的地方性法规。
在粤语中,“益晒你”的意思是“把好处都给你”。佛山“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对标国际最好、最优标准,以服务市场主体为核心,围绕企业从开办到落地投产,加强资源要素支撑,增强法治和政务服务水平,拿出了一系列最“硬核”、最实在的服务举措,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
佛山聚焦审批集成,营造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全市政务服务事项100%提供在线服务,98%实现“全程网办”。深化企业服务“一件事”改革,大力推行企业开办、生产经营等17类主题658项集成服务全覆盖,推出227项政务服务“秒批秒办”事项。
佛山成立全国首个纳税服务运营中心,在全省率先上线“零跑动”可视化办税系统,启用全省首个“零窗口”智税云厅,佛山“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分流率达99.5%,居全省第一,基本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办税缴费。
同时,该市还在全国率先实施政府补助“秒到”企业和个人改革。截至2022年10月底,“佛山扶持通”平台累计发布惠企利民政策1316项,注册企业突破8万家,注册个人近45万人,累计发放财政奖补资金达150亿元。
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上,佛山全面落实产业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推行“电力预装,临电共享”,企业“拿地即用电”;并深化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改革,推行工业项目分段分批竣工验收告知承诺制,全市组建6个共202人的重大重点项目审批代办及交易靠前服务专班,累计提供超20万次靠前服务,深化实施《佛山市重大产业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实施办法》,推动重大产业项目快审快批快建。
对市场主体的现场检查率减少83%,对违法行为的发现率提升到86%,切实做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佛山在全国首创的“人工智能+双随机”监管发挥了巨大作用,入选国务院办公厅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并荣获第六届“法治政府奖”。
佛山还出台“一园区一律师事务所”“企业法治体检”等10条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举措,在全省率先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为民营企业提供定制法律服务。并且编制了国内首个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地方标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服务规范》,在全省率先出台全面推进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的工作意见,实现全市5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
一系列服务举措起到了稳经济、促发展的作用。截至今年10月底,佛山市各类市场主体达到128.88万户,同比增长19.5%。(本报记者 张建军)